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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3-22

2024

14项涉税犯罪最新量刑标准

2024年3月18日,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《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,自3月20日起实施。《解释》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犯罪14个罪名的定罪量刑标准作了具体规定。为正确适用《解释》,上海二中院刑庭对14个罪名的定罪量刑标准进行了整理,以供办案时参考。


一、逃税罪


1
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
逃税数额较大(≥10万元<50万元),并且占应纳税额10%以上
2
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
逃税数额巨大(≥50万元),并且占应纳税额30%以上

二、抗税罪

1
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
追诉标准(参照2022年《立案追诉标准(二)》)
(1)造成税务工作人员轻微伤以上的;
(2)以给税务工作人员及其亲友的生命、健康、财产等造成损害为威胁,抗拒缴纳税款的;
(3)聚众抗拒缴纳税款的;
(4)以其他暴力、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。
2
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
情节严重
(1)聚众抗税的首要分子;
(2)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;
(3)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。



三、逃避追缴欠税罪

1
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
欠缴税款数额:≥1万元<10万元
2
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欠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
欠缴税款数额:≥10万元


四、骗取出口退税罪

1
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
骗税数额较大:≥10万元<50万元
2
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
骗税数额巨大:≥50万元<500万元
或有“其他严重情节”
(1)2年内实施虚假申报出口退税行为3次以上,且骗取国家税款30万元以上的;
(2)5年内因骗取国家出口退税受过刑事处罚或者2次以上行政处罚,又实施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行为,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;
(3)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30万元以上并且在提起公诉前无法追回的;
(4)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。
3
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
骗税数额特别巨大:≥500万元
或有“其他特别严重情节”
(1)2年内实施虚假申报出口退税行为5次以上,或者以骗取出口退税为主要业务,且骗取国家税款300万元以上的;
(2)5年内因骗取国家出口退税受过刑事处罚或者2次以上行政处罚,又实施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行为,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;
(3)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300万元以上并且在提起公诉前无法追回的;
(4)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。


五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、用于骗取出口退税、抵扣税款发票罪

1
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
虚开税款数额:≥10万元<50万元